3月3日,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指挥中心民警在日常视频巡查中发现一辆小货车违法停车在城区朝阳路与西园路交汇处,前车牌被疑似用毛巾的物品遮挡。民警立即通知路面中队警力前往现场进行查处。
当天上午8时44分,大队五中队警员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赶往城区朝阳路与西园路交汇处对该车进行查处。经询问,驾驶人李某驾车在附近办事,就将车辆违停在路边。她知道路面有监控抓拍,就天真地想通过毛巾遮挡号牌来逃避处罚,殊不知,她的行为早已被道路监控系统一清二楚的记录下来。
小小的一块毛巾换来的却是不小的代价。在铁证面前,驾驶人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警员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驾驶人李某“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刘小满 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