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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无证+拒检+撞警!常德鼎城一男子暴力冲卡被严惩!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5-07-14 18:33:39
摘要:无牌、无证、不戴头盔、强行冲卡、撞伤执勤民警……以上每一项都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7月2日19时16分许,鼎城交警大队七中队在省道S317葛藤桥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期间,驾驶人易某某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白色两轮摩托车行至检查点,面对民警的依法检查指令,易某某拒不配合,强行加速冲卡,导致一名执勤民警在紧急避让时被撞倒,右小腿挫伤。现场警力迅速反应,将驾驶人易某某当场控制。经公安机关依法查...

无牌、无证、不戴头盔、强行冲卡、撞伤执勤民警……以上每一项都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7月2日19时16分许,鼎城交警大队七中队在省道S317葛藤桥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期间,驾驶人易某某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白色两轮摩托车行至检查点,面对民警的依法检查指令,易某某拒不配合,强行加速冲卡,导致一名执勤民警在紧急避让时被撞倒,右小腿挫伤。现场警力迅速反应,将驾驶人易某某当场控制。


经公安机关依法查明,该驾驶人存在多项违法行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易某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已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相关规定,鼎城区公安局依法对易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其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另案依法从严处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鼎城公安交警郑重提醒:

1.配合执法是义务!驾驶人在遇到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必须主动停车配合。任何冲卡逃避检查的行为均属于阻碍执行职务,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轻者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更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2.守法出行是底线!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牌证齐全,驾驶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是公安交警部门严查严处的重点。

3.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暴力抗法、冲卡袭警是对国家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的严重挑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指尖新闻

编辑:易赛楠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