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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0年第一次量刑建议指导委员会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8-06 09:42:15
摘要:为积极推进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指导工作,确保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促进量刑适当,8月4日,安乡县检察院召开了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指导委员会,讨论《陈某、毛某某等5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彭政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荣,专职检委沈成章、刘陈德君,员额检察官何祖金参加会议。会上,承办检察官何祖金汇报了该案的基本情况,阐述对各犯罪嫌疑人适用刑罚的种类、幅度以及刑罚...

 

为积极推进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指导工作,确保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促进量刑适当,8月4日,安乡县检察院召开了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指导委员会,讨论《陈某、毛某某等5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彭政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荣,专职检委沈成章、刘陈德君,员额检察官何祖金参加会议。

会上,承办检察官何祖金汇报了该案的基本情况,阐述对各犯罪嫌疑人适用刑罚的种类、幅度以及刑罚执行方式的意见,并对拟提出量刑建议的理由和依据作出了具体说明。

检察长彭政指出,安乡县检察院成立的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指导委员会是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期分析研判,解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精准化量刑难的问题。他强调,检察官在开展刑事诉讼活动及推进认罪认罚工作时,要有主导主控意识和作用,要在个案中不断累积经验,要提高精准化量刑的能力水平。本案属于不常见罪名案件,且同案人较多,在量刑时思路要清晰,首先要确定法定刑,即刑法对本罪名规范的刑种及幅度,然后根据本案中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的一般既遂状态所应判处的刑罚确定起点刑,再在不考虑犯罪构成事实以外的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情况下,根据基本犯罪事实和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其他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起点刑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最后综合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建议刑。总的原则应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

最后,各参会人员先后根据各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所具有自首、坦白等量刑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方面交流了各自的量刑建议。充分发挥了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作用,确保各犯罪嫌疑人罪责刑相适应。(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徐春艳 曾海花)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