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9月,常德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努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要办案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一、刑事检察案件数量增加,“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得到进一步贯彻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68人,同比上升18.1%;不捕794人,同比上升67.9%,不捕率28.75%,同比增加6.65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3275人,同比减少4.5%;决定不起诉871人,同比上升0.67%,决定不起诉率为21.01%,同比上升0.67个百分点。
从起诉罪名来看,排在第一位的是盗窃罪472人,同比上升2.4%;排在第二位的是危险驾驶罪390人,同比上升19.7%;排在第三位的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56人,同比上升27.1%;排在第四位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42人,同比上升1628.6%;排在第五位的是诈骗罪183人,同比减少3.2%。
从新罪名上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中,已提起公诉4人。其中妨害安全驾驶罪、危险作业罪、袭警罪、催收非法债务罪各1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283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2.28%。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2282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2170人,占提出总数的95.09%,同比增加19.38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2203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6.54%,同比增加2.43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77件,同比减少39.37%,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63件,占受理监督数的81.82%,同比减少0.86个百分点。
2.纠正漏捕、漏诉。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37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12人,同比分别减少52.6%、下降22.2%。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12件次,同比上升23.26%,已纠正189件次,监督采纳率为89.15%,同比减少10.85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刑事抗诉5件,同比下降75%。法院同期审结3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件,改变率66.67%,同比增加10.25个百分点。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9件次,同比减少25.6%,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24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96%,同比减少4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291人,同比下降9.3%;同期已纠正291人(含积存),占提出数的100%;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9件,同比上升40.8%。同期已纠正64件,占提出数的92.75%,同比上升7.04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01人,同比上升90.6%;同期已纠正90件,占提出数的89.11%,同比减少10.89个百分点。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7件,同比减少41.7%;同期已纠正7件(含积存),占提出数的100%,同比上升16.67个百分点。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9人,同比上升125%。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0人,同比上升900%。
立案侦查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罪名有:徇私舞弊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罪4人,徇私枉法罪2人,虐待被监督管人罪2人,滥用职权罪1人。
二、民事检察监督覆盖面不断扩大,办案质效提升明显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1件,同比减少23.45%。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6件,同比减少25%,法院同期审结9件,共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8件,占审结数的88.89%,同比减少11.11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同比减少65%,法院同期已采纳1件,采纳占同期提出数14.29%,同比减少10.71个百分点。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9件,同比上升293.3%。法院同期采纳45件,占提出数的76.27%,同比减少3.73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44件,同比上升476%。法院同期采纳73件,占提出数的50.69%,同比增加2.69个百分点。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5件,同比持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3件,同比减少83.33%;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2件,同比上升100%;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去年同期0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130件,同比上升145.3%,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93件,同比上升151.4%。
三、行政检察监督不断深化,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4件,同比上升20%。办结24件,同比下降11.11%。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件,同比上升800%。法院同期采纳9件,占提出数的100%,去年同期采纳0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2件,同比上升147.6%。法院同期采纳47件,占同期提出数的90.38%,同比增加47.52个百分点。
(四)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至今已化解行政争议1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量稳步上升,办案质效平稳
(一)立案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1件,同比上升18.31%。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69件,占立案总数的11.48%,同比增加3.8个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532件,占立案总数的88.52%,同比减少3.8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07件,同比减少15.21%。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4件,同比上升16.7%,占同期立案数的2.33%。
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5件,均为民事公益诉讼,且全部为判决支持。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推进,特殊保护加强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4人,同比上升20%,不捕47人,不捕率为46.53%,同比减少7.55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7.78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79人,同比上升3.9%。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59人,同比减少22.4%,不起诉12人,不起诉率11.43%,同比减少6.28个百分点,低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诉率9.58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34人,同比持平,占审结数的32.38%,同比增加5.61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24人,同比减少21.5%。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访谈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人员等开展社会调查253次,同比上升13.83%。同期,开展法治巡讲34次,同比上升17.2%,受众人数11800人,同比减少15.2%;开展法治讲座69次,同比上升35.3%,受众人数22766人,同比上升11.5%。
六、信访数量同比上升,司法救助工作持续推进
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608件,同比上升17.83% ;受理刑事赔偿申请2件,同比下降66.67%,审查后决定给予赔偿0件,同比下降100%。
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29件,同比上升20.83%,发放救助金74.55万元,同比上升94.14%。
七、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服务保障非公经济稳步推进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64人;决定起诉109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起诉1人。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10人,同比减少28.6%,起诉22人,同比下降63.3%;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件,去年同期0件。
八、院领导积极办案,办案数量上升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045件,同比减少1.4%。其中市县两级检察长办理456件,占22.3%,同比减少9.38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589件,占77.7%,同比增加9.38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1468件,占71.78%;民事、行政检察类109件,占5.33%;公益诉讼检察423件,占20.68%;案件管理类45件,占2.21%。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2人次,同比下降58.62%。
检察长列席6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0%。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6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0%。
九、检务公开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的深度广度持续提升
2021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完成案件信息公开13542条;法律文书公开9857份。
2021年1至9月,市县两级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我市检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共37场次64人次,其中:公开听证30场次,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1场次,检察建议的提出研究1场次,参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座谈会5场次。
来源:常德检察
编辑整理:易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