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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切实扛起耕地保护的检察责任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3-09-06 08:40:28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田长制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守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经安乡县田长制办公室、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决定建立《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田长制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守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经安乡县田长制办公室、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决定建立《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协作和咨询支持、耕地保护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交流合作等6项协作机制,从而有效构建集约高效、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安乡县田长办发挥组织协调、督导推进耕地管理保护工作,牵头组织整治耕地保护突出问题;安乡县检察院主要负责统筹运用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监督各级田长和田长办成员单位在耕地管理保护中依法履职,督促依法查办破坏耕地案件,确保国家耕地资源和粮食安全。

下一步,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意见》出台为契机,以务实作风和有力措施,加强与县田长制办公室及相关行政单位沟通协作,落实好耕地保护各项措施,切实形成耕地保护合力,做好耕地保护的“守护者”,共同织密织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防护网。(王莉)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