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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物业管理起纠纷 法官倾心调解化纠纷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12-13 14:57:29
摘要:某小区多位业主因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与物业公司协商未果后,未采取恰当方式解决问题却以不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来对抗物业公司的管理,物业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该小区多位业主告上法庭。近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调解了该系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本案涉诉业主均系该小区住户,在入住小区后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由于涉案业主反映的摩托车被盗、门禁系统毁坏、下水管等问题...

某小区多位业主因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与物业公司协商未果后,未采取恰当方式解决问题却以不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来对抗物业公司的管理,物业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该小区多位业主告上法庭。近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调解了该系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本案涉诉业主均系该小区住户,在入住小区后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由于涉案业主反映的摩托车被盗、门禁系统毁坏、下水管等问题未得到物业公司的满意答复,自2015以来,涉案业主通过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来表达自身的不满,并以此来对抗物业公司的管理。物业公司将未及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多位业主告上法庭。承办法官在接手该系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后,迅速熟悉案情,通过查阅卷宗了解到涉诉标的都不大,有调解的基础,并且通过与业主的沟通了解到业主并不是所谓的“老赖”,均表示只要物业公司解决了其反映的问题一定会及时清缴物业管理费。鉴于上述情况,承办法官当即与物业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把业主反映的问题向物业公司进行了反馈,并告知物业公司此类纠纷解决的根本之策还是要物业服务到位,如不采取积极良好的态度与行之有效的措施,将会激发业主的逆反心理,也可能引发其他后续问题。在有上述基础后,承办法官把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协商解决,物业公司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一一进行了登记,并承诺会及时有效地解决,而小区业主也当场交纳了欠缴的物业管理费,并表示以后如遇到其他问题一定会采取合法方式解决,至此,该系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圆满落下帷幕。(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 高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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