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没有你们的辛勤付出,我是一分钱也拿不到。”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集中发放了三起民间借贷案件执行款。
2020年至2021年期间,申请执行人陈某善、任某、周某作分别与被执行人骆某军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经津市市人民法院执行,因被执行人骆某军确无可供执行财产均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虽该系列案件已终本结案,但结案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终止”,津市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终本案件,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坚决果断恢复案件执行,给申请人一个交代!承办法官多次通过对被执行人骆某军户籍地社区走访调查,发现骆某军已从外地回到湖南,并入职某公司工作,承办法官根据此线索顺藤摸瓜,在某公司找到了骆某军本人,并要求该公司协助扣留骆某军工资款,经过半年时间,承办法官将扣留的工资款共计三万元按比例发放给各申请人。
执行局局务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终本出清要求,津市法院执行局通过对全局的终本案件进行统一清理并整理成册,定期召开局务会研判分析、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经过半年的努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终本”并不意味着“终止”,更不是终点,案件一日不结,执行一日不停。津市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执”理念,发扬迎难而上、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积极拓宽执行渠道,加大执行力度,坚决落实头拱地也要人民群众的事办好,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唐梅 刘伟明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