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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调解结案后再调解 当场履行“一步到位”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5-04-22 16:55:04
摘要:4月21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后,承办法官得知当事的的实际困难,就如何履行还款义务再次进行调解,最终被告当场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还极大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2013年12月10日,熊某、燕某向姜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利息及抵押物,经姜某多次讨要,熊某、燕某仅支付部分利息,姜某遂诉至法院。经承办法官多次协调,双方达...

4月21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后,承办法官得知当事的的实际困难,就如何履行还款义务再次进行调解,最终被告当场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还极大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2013年12月10日,熊某、燕某向姜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利息及抵押物,经姜某多次讨要,熊某、燕某仅支付部分利息,姜某遂诉至法院。经承办法官多次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熊某、燕某偿还姜某借款本金5万元,并支付利息15 000元,共计65 000元,于同年5月15日前给付完毕。

姜某在申请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熊某、燕某还有其他案件等待被执行,名下资产难以一次性付清调解协议中全部款项。姜某因急需资金,遂又联系到承办法官,希望承办法官能再和熊某、燕某协调让其主动还款。

承办法官联系到熊某、燕某,向其释明调解书的强制执行力,熊某、燕某表示其有众多债务等待被执行,经济压力大,希望能少还一点利息。

承办法官从情理角度多次给双方做工作后,达成一致意见:熊某、燕某提前一次性向姜某偿还借款5万元并支付8000元利息,调解书上剩余7000元姜某自愿放弃。

4月21日,姜某与熊某一起来到法院调解室,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熊某一次性将所有款项微信转账给了姜某。双方都对结果很满意,纷纷对承办法官表示了感谢。该案的圆满化解,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刘益江

编辑:邱琪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