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6月上(总第227期)履职栏目】
我和法官走访回迁户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紫
“这不是一起孤立的案子,后面还跟着一大堆类案,涉及上百户家庭。”庭前会议上,审判长的话像重锤一样敲在与会者的心上,我也是其中一员。案头堆叠的一大摞起诉材料,藏着回迁户们十余年的焦灼等待。
常德市武陵区西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后,回迁户攥着征收补偿协议交出老房,盼着早日住进新房,可建设单位突然破产,交房日期一延再延。有一天,房子有了着落,新矛盾也来了:回迁户要求征收部门按协议约定和旧版标准支付过渡费、赔偿延期损失,行政机关面临政策调整、协议履行陷入被动的现实困境。几轮协商无果,双方最终对簿公堂。

2026年3月17日,陈紫(中)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鼎城区人民法院一起行政案件庭前会议
“法官,当年白纸黑字签的协议,凭什么说变就变?”“签协议的时候,标准还没废止呢!”庭前沟通会上,情绪激动的回迁户发出各种质问。合议庭清楚,若简单“一案一判”,不仅无法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反而会升级对立情绪。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团队连开数轮合议,最终确定“示范判决、批量化解”的核心思路。
作为人民陪审员,看着紧锁眉头的法官,想起回迁户激动的脸庞,我更加地强烈意识到:我是连接法院与群众的“桥”,要把群众的心结原原本本告诉法官,要把法庭的专业逻辑翻译成百姓听得懂的家常话。
从那之后,我跟着承办法官成了街道社区的“常客”,只为摸清矛盾背后的真实心结。
我们走访的第一户是老王家。第一回去,对方连门都没让我们进;第二回去,我们在楼道站了半小时,听他道尽这些年的委屈;第三回去,他主动开了门,还泡了热茶递过来。
“王哥,你心里到底卡着什么坎儿?”我轻声问。
他盯着茶杯里的茶叶半天,闷声说:“我不是胡搅蛮缠,只是怕‘新官不理旧账’。当年签的协议说变就变,这11年的等待不就成了笑话?”
那一刻,我才明白,回迁户对旧标准的执着,更多的是在守护这11年以来心中执着的那一份承诺。
之后,我们又跑了几趟行政机关,终于摸清情况:建设单位破产是突发状况,后续政策衔接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导致流程“卡壳”,工作陷入被动。
一边是盼了11年的安居梦,一边是行政机关的现实困境,我们必须找到兼顾两边的平衡点。
摸清诉求后,法院制订了“案件分类、示范判决、释法析理”的“三步走”方案。我们先把201件案件按诉求类型、证据情况分类,从中选取9件最具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准备通过示范判决明确裁判标准。
在典型案件庭审中,我全程认真听取双方陈述、举证和质证,把前期走访的情况对应到庭审细节里。合议庭评议时,我结合对基层群众诉求的理解提出意见:判决既要坚守法律底线,严格依据征收补偿协议和现行政策划定权责,也要兼顾民生情怀,考量回迁户的合理诉求,让示范判决真正“审理一案、带动一片”。
最终,法院依法对9件典型案件作出判决,既明确了行政机关的过渡费支付义务,也厘清了新旧政策衔接的适用边界,每一条裁判理由都兼顾了法律规定与群众的合理期待。
9份判决书明确了案件处理方向,剩下的192户回迁户的观望是更大的考验。自此,我和承办法官又开启“跑社区”模式,会议室、小区广场、回迁户家里都成了“临时普法点”。我把判决书里的法言法语翻译成大白话:“大伙看,判决书里写得明明白白,欠的过渡费肯定会给,新交房标准也不比旧的差。盼了11年的房子终于能住了,得往前看啊。”
面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我劝他们多换位思考:“咱们看的是政策条文,可对百姓来说,那是要住一辈子的家,多想想他们等了11年的心情。”
一次次沟通后,回迁户的情绪渐渐平复。后来,已立案的100多户主动撤诉。
参与上述案件的处理,是我当人民陪审员以来感触最深的经历。我真切感受到,人民陪审员是司法连接群众的“纽带”。未来,我还会继续当好人民陪审员,把群众的真切诉求传递给法官,把法律的温度传递到群众中。
来源:人民法治网
编辑:易赛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