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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商铺出租起纠纷,法官调解化矛盾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7-12-25 09:14:40
摘要:租赁期满租户以各种理由拒不腾出房屋门面,户主诉至法院请求租户归还房屋门面。近日,临澧县人民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原告临澧某公司将一房屋一层的两间门面出租给被告谭某某使用,于每年年初都有签订《房屋租赁协议》,2016年12月30日期满后,因原告需要将门面收回自用,故不再继续将门面出租给被告谭某某,原告临澧某公司要求被告谭某某腾退房屋,但是谭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临澧某公司...

租赁期满租户以各种理由拒不腾出房屋门面,户主诉至法院请求租户归还房屋门面。近日,临澧县人民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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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临澧某公司将一房屋一层的两间门面出租给被告谭某某使用,于每年年初都有签订《房屋租赁协议》,2016年12月30日期满后,因原告需要将门面收回自用,故不再继续将门面出租给被告谭某某,原告临澧某公司要求被告谭某某腾退房屋,但是谭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临澧某公司故诉至法院。

经临澧人民法院法官从中协调,寻找双方当事人存在的矛盾焦点,原来,因经营需要谭某某在租赁门面期间对门面进行了装修改造,花费较大,谭某某要求临澧某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在协商的过程中,临澧某公司一直以合同已经到期为由拒绝与谭某某沟通,法官了解情况后,做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双方均做出让步,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谭某某腾退两件门面,原告临澧某公司给付被告谭某某一定赔偿款。(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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