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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雇工受伤起纠纷 人民调解息事端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7-10-26 18:24:57
摘要:10月25日,临澧县安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纠纷。章某和胡某同属临澧县安福镇梅溪村村民,章某受雇为胡某修缮房屋。2017年10月6日,章某在挑砖时被墙上掉落的砖块砸伤,流血不止,雇主胡某立即将章某送到临澧县中医院止血,住院2天后章某出院,医嘱需要全休半个月。事后,章某要求胡某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生活费等全部损失,但胡某认为事故是章某自己没有注意而造成的,拒绝赔偿。所以,虽经村委会几次调解,但都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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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临澧县安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纠纷。

章某和胡某同属临澧县安福镇梅溪村村民,章某受雇为胡某修缮房屋。2017年10月6日,章某在挑砖时被墙上掉落的砖块砸伤,流血不止,雇主胡某立即将章某送到临澧县中医院止血,住院2天后章某出院,医嘱需要全休半个月。

事后,章某要求胡某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生活费等全部损失,但胡某认为事故是章某自己没有注意而造成的,拒绝赔偿。所以,虽经村委会几次调解,但都因双方各持己见而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章某向安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

安福镇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通过走访双方当事人、目击证人、查看事发现场后,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和面对面调解法相结合的方式,从同村感情关系出发,营造充分的人情氛围,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又分别指出双方各自存在的过失:让胡某充分认识到自身未按要求做好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没有对施工的墙面布好安全防范网,让章某充分认识到自身工作时也未尽安全防护义务,没有佩戴施工安全帽;同时,还引导双方转变角色,换位思考,促使双方互让互谅,握手言和,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达成“由胡某承担章某各种损失8000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一起劳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徐明健 熊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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