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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公安局关于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6-04-15 08:17:45
摘要:为严厉打击涉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桃源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线索征集范围(一)非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水产品等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二)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化合物、禁用农兽药等问题线索,非法收购、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为严厉打击涉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桃源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非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水产品等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化合物、禁用农兽药等问题线索,非法收购、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使用鸡肉、鸭肉、猪肉等冒充牛羊肉,或者以添加香精、牛羊油等方式加工假牛羊肉制品,以合成肉冒充原切肉;在肉制品加工中滥用工业双氧水、甲醛、吊白块、工业火碱等非食用物质对肉制品漂白、防腐、浸泡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四)生产、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注药肉,以及在屠宰、销售环节注水注药等违法犯罪线索。

(五)违反国家规定,私设屠宰厂(场)从事非法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六)烧烤店、大排档、火锅店等肉制品经营场所加工、销售过程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肉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七)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涉嫌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的行为。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并揭露假劣肉制品行业“潜规则”,举报人须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相关证据材料等。

(二)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上门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受理单位:桃源县公安局

举报地址:桃源县浔阳街道伯赞路桃源县森林公安局(桃源县环境资源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

举报电话:致电110或者0736-6630119

联系人:万警官18075608341 李警官18216217995

特此通告

桃源县公安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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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