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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律师事务所向鑫律师获当事人赠送锦旗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10-14 18:05:01
摘要:2021年9月底,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收到了当事人赠送的锦旗!2019年11月13日,B市通信管理局(简称通管局)对委托人湖南百力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百力公司)以为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站提供相关网络服务,危害了网络信息安全为由,认定其违反了《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遂依据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京信管罚字[2019]第013号,对百力公司处五万元罚款。百力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向B市互联网法院提起...

 

2021年9月底,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收到了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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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B市通信管理局(简称通管局)对委托人湖南百力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百力公司)以为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站提供相关网络服务,危害了网络信息安全为由,认定其违反了《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遂依据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京信管罚字[2019]第013号,对百力公司处五万元罚款。

百力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向B市互联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百力公司为未提供真实信息的网站提供相关网络服务,导致大量网站办理了虚假的备案而获取了开办条件的事实成立,应视为没有履行其应承担的核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百力公司为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七家公司提供网站接入备案服务,涉及网站多达98个,数量众多,情节较为恶劣,应认定为情节严重,通管局在法定裁量幅度内结合违法情节对百力公司处以五万元罚款,处罚数额并无不当。一审法院于2020年12月31日作出判决——(2019)京0491行初25号,驳回百力公司的全部诉请。

百力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B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之后,第一时间前往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洽谈上诉事宜,经过多方衡量,最终决定委托向鑫律师代理本案。向鑫律师接受委托后,秉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恪尽职守,多次反复与百力公司深入沟通案情,全面分析每个证据,用心打磨每个细节。不畏艰难,挤出时间,星夜兼程前赴外地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确定代理思路,书写代理词。

代理律师介入后,结合相关材料分析认为:通管局无权对百力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京信管罚字[2019]第0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应为无效;通管局违反法定程序先处罚再取证,没有查清关键事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作出的处罚数额不适当等,预测本案翻盘的机会还是较大。以上观点事实上全部否认了一审法院的事实认定,通管局先处罚,后取证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被诉处罚决定不具有合法性。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上诉理由,认定通管局对百力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缺少事实根据。一审判决认定A公司等四家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资料系伪造缺乏证据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且S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证实其向通管局出具的材料晚于被诉处罚决定作出时间,D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函不能证实其向通管局出具的材料早于被诉处罚决定,因此通管局对百力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缺乏事实根据。

2021年9月24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2021)京04行终11号:撤销北京互联网法院(2019)京0491行初25号行政判决书;撤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于2019年11月13日作出的京信管罚字[2019]第0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至此,本案圆满落幕,二审裁判结果明显超出委托人的心理预期,向鑫律师的专业水平及恪尽职守的服务态度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认可,特赠锦旗以做纪念。收到锦旗的第一瞬间,向鑫律师表示:“所有的奔波和努力都是值得的,锦旗既是肯定也是鞭策。办好每一个案件,不仅仅是压力,更多的是沉甸甸的责任,不负重托,才是我们做律师的初心。”

作为律师,维护公平、捍卫正义,芙蓉律师事务所一直在路上。

来源:芙蓉律师事务所

编辑整理:易赛楠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