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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智胜律法团召开周总结会暨案例讨论会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3-09-26 16:49:22
摘要:近日,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智胜律法团召开周总结会暨案例讨论会。智胜法顾部负责人王艳律师、贺佳妤律师分享近期亲办案例和疑难案件,集思广益,从各个角度制定诉讼策略。——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何界定?近日,王艳律师承办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期间就王艳律师代理的公司方作为经营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展开讨论(因本案暂未结案,案情保密)。俞奇沐律师认为,实践中判断经营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以参考三个标准:...

近日,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智胜律法团召开周总结会暨案例讨论会。智胜法顾部负责人王艳律师、贺佳妤律师分享近期亲办案例和疑难案件,集思广益,从各个角度制定诉讼策略。



——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何界定?

近日,王艳律师承办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期间就王艳律师代理的公司方作为经营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展开讨论(因本案暂未结案,案情保密)。俞奇沐律师认为,实践中判断经营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以参考三个标准:第一,是否遵循法定标准。对于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范对相关场所经营者、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有明确的规定,当发生伤亡事件时,可以直接按照相关规定,判断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是否尽到法定的义务。第二,是否遵循行业标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则可以参考同行业应当达到的通常注意义务。若未达到同行业的一般标准才能进行归责。第三,是否达到善良管理人标准。既没有法律标准也没有行业标准,则考虑是否达到一个理性、审慎、善良的人所应达到的合理注意程度作为判断标准。

经营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其只有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因此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下才应承担侵权责任。是否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应根据其经营管理的正常能力和合理限度范围进行合理认定。王艳律师亦认为,安全保障义务的确定应当合理,不能对义务人予以过分苛责,必须严格把握条件,通过合理确定义务范围和责任界限,平衡分配各方权利义务。否则将使其动辄得咎,反而会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实现。



案例讨论结束后,还举办了9月智胜生日会,团队成员齐齐为本月寿星庆生,并致以美好的祝福。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杨雨晖

编辑:易赛楠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