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目的是清空已经进入路口的车辆。但是,很多司机为了不等待红灯,见黄灯闪烁反而快速抢行,而垂直方向通行的车辆见到黄灯转绿灯时也想快速通过,此时就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019年3月11日上午7时50分,高某驾驶一辆无牌四轮电动车,沿常德市城区朝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柳叶大道交汇处,在黄灯仅剩一秒的情况下迅速通过该路口时,遇杨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湘JA**57的小车沿柳叶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该处,两车相撞,造成两车均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常德交警直属四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现场调解,事故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由四轮电动车对小车车主高某作出一定赔偿,双方表示无异议。现场,高某对自己在路口加速抢黄灯的行为后悔不已,并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常德交警在此温馨提示:宁等一分钟,不抢那一秒,十次车祸九次快,请各位驾驶员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减速行驶、安全通行。(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欧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