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常德市区最高温度达到31摄氏度,天气炎热奇葩的事情随之发生。电动车打伞、摩托车打伞常见,可教练车“打伞”是不是很奇葩呢?
查处现场
查处的车辆
当日下午15时左右,常德市交警柳叶湖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太阳大道与朗州北路设卡开展“清爽行动”时,远远的看见一辆形状有些异常的银色小型汽车迎面驶来,执勤民警见车辆外形“怪异”便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是辆号牌为湘JJU**学的银色教练车,因天气温度较高,为了减少太阳光的照射,此车教练员自作聪明在车顶安装了一把大大的“太阳伞”,须不知这样做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随后,民警现场对教练员进行了面对面的教育,告知其行为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数据的违法行为,车顶安装太阳伞对车辆安全性能、视线范围都存在影响,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作为教练员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教练员张某罚款500元的处罚,现场收缴了安装在车顶的“太阳伞”,及时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拆卸伞具
交警提示:机动车“打伞”行驶,在行驶中或转弯过程中可能发生车辆重心偏移,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另外,高速行驶时遮阳伞易脱落,可能对周边行人、车辆造成影响。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在车辆上随意安装伞具。(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严定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