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一男子贪便宜购买套牌黑车,第二天上路就被交警查获,连带还牵扯出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因此受到严厉的处罚,真是得不偿失。
2019年7月31日上午,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漆河中队中队长张仁毅带领民警文子铭等在漆河镇墟场路段执勤巡逻时,接到缉查布控系预警,有一辆车牌号为湘A14V**小型黑色轿车有套牌违法行为,正由陬市镇方向向漆河镇墟场方向驶来。张仁毅迅速组织民警、辅警设点进行拦截。
9时30分许,湘A14V**小型黑色轿车刚驶入临时执勤点就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要求该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人称正在学车,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当即将违法车辆和该驾驶人带回中队进行询问调查。经查,该违法驾驶人罗某龙,系桃源县漆河镇杨家庄村人,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车辆信息系统查询显示,湘A14V**号牌上户登记的是一辆黑色奇瑞牌小车,根本就不是查获的这辆小车,是该车套牌。民警随即询问罗某龙原因,罗某龙见无法说谎,只好如实告诉民警,他为了学开车,昨晚贪便宜刚在常德一个体户手里花6000元买了这辆小车,并不知道这是辆套牌车,当时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今天从常德试着开回来就被查获。
民警告知罗某龙,这是一辆已报废的黑车,是套别人的牌,无行驶证,其无证驾驶已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必须进行处罚。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其车辆也要报废处理。
8月2日,罗某龙来到漆河交警中队申请车辆报废,其无证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3项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4550元的罚款,真是得不偿失。(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徐探 文子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