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一辆摩托车,可是为了逃避交警的查处,居然“瞒天过海”挂起了电动车的牌,要知道这样危险的违法行为,怎么逃得过交警雪亮的双眼。
9月2日上午11时,常德交警柳叶湖大队在辖区省道S306路段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秩序整治时,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且摩托车未悬挂前牌,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经查,该驾驶员无摩托车驾驶证,车尾居然还挂了一个电动车的车牌。很显然,该摩托车属于套牌车辆。
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告之车牌是安全的标识,“瞒天过海”只能是放任自己的安全于不顾,驾驶员听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交警的处罚。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此,常德柳叶交警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摩托车前要先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并且摩托车要有合法手续再上路行驶,以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危险。(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马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