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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的是底线红线 树立的是正气公心——津市交警廉政记实录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9-19 08:58:20
摘要:9月16日,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大厅,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黄某和周某在办案民警依法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名,并握手言和。随即,事故处理中队长赵勇将黄某拉到办公室,递上一个鼓囊囊的大红包,里面竟装有3000元现金。时间回到9月10日11时50分许,黄某驾驶车牌号为湘AM08**的小型客车,沿津市市津澧大道右转弯进入小区时,与周某驾驶的一辆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黄某考虑到自...

 

9月16日,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大厅,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黄某和周某在办案民警依法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名,并握手言和。随即,事故处理中队长赵勇将黄某拉到办公室,递上一个鼓囊囊的大红包,里面竟装有3000元现金。

时间回到9月10日11时50分许,黄某驾驶车牌号为湘AM08**的小型客车,沿津市市津澧大道右转弯进入小区时,与周某驾驶的一辆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黄某考虑到自己车辆购置的保险比较齐全,而电动车方未购买保险,且驾驶人周某受了伤,于是希望交警将事故所有责任划分给自己,直接保险理赔。

9月12日,为了能让办案交警在事故责任认定上“关照”自己,黄某找到事故出警的辅警严文明,趁中午下班时,偷偷将3000元的红包扔到他车上,转身就走了。本以为“重金之下必有勇夫”黄某,没想到“送出去”的大红包却被“盯”上了。接下来几天,甚至中秋节当天,远在常德的黄某轮番接到津市交警事故处理中队电话,让其将红包领回,于是便有了开头一幕。

时间再回到8月22日,事故处理中队民警何灏在处理一起重型厢式货车与两轮电动车交通事故时,事故当事人趁其不备将3条高档香烟塞到警车里。事后,何灏立即报告中队长赵勇,在赵勇带领下将香烟归还给当事人。

相似的故事时有发生,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辅警能多次严据贵重金、礼品,得益于中队严格按照大队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化解岗位风险,从大队长、中队长到普通民警、到辅警,始终坚守初心、廉心、公心,做到心中有底线,做事守规矩。

近年来,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始终把廉洁公正作为强基固本、铸造警魂的根本来抓,全面铺开党风廉政建设,全体人员坚守“三心”,树立了津市交警忠诚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一是原则至上树立公心。“公生明、廉生威”!大队始终坚持原则至上,亮明“底线”、“红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党员带头制度和层层包保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困绑连带,形成了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全员共建的良好局面,为队伍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确保了队伍的安全、安宁。

二是谈心谈话锻造廉心。大队延伸谈心谈话制度,从上至下,从大队领导到中层骨干,再到民警、职工与辅警,全面进行谈心谈话,全队凝成一股绳,密切关注大家在工作、生活中的一些细节问题,相互监督、相互提醒,适时净化思想,确保全体人员在思想上不开小差,行动上不走弯路,达到统一认识、防微杜渐、锻造廉心的目的。 

三是廉政文化保色初心。大队领导带头开展廉政教育,坚持廉洁自律,全面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廉政警示教育等,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全队深度剖析岗位风险,紧盯窗口单位、重要岗位,重要会议重点强调,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提醒,全队上下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为清正廉洁、为民务实的初心保色,确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周上、彭瞻、 刘一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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