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常德交警支队柳叶湖大队查获一起普通三轮摩托车超过机动车载货高度、宽度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作出了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
上午10时左右,大队二中队民警在省道S306设卡开展开展整治行动时,一辆牌号为湘J0***8的普通三轮摩车缓慢向卡口驶来。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车厢满载货物高高叠放起来,超过了机动车规定的载货高度,且货物宽度超过了车厢本身的宽度,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见状,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了解,驾驶人李某,是给附近居民送家具去的,由于路程短便抱着侥幸的心理运输货物,须不知这样运输的危害性。
民警对驾驶人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教育,告知超高、超宽运输不仅对自己安全驾驶造成影响也对其它车辆的正常行驶有极大的危害,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发》依法对其交通违法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现场进行转运及时消除隐患。(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严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