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9时许,桃源交警大队漳江中队民警在县城区漳江大道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湘J290**小型轿车违法停在路边,驾驶室内有一名男子正在呼呼大睡,且车辆旁边有一大堆呕吐物,气味难闻,便上前叫醒该男子询问情况。
该男子下车后,支支吾吾告知民警他昨晚由于太劳累就在车上睡着了。说话间有一股浓烈的酒味直冲民警,民警怀疑该男子有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为查明事实真相,民警迅速调取周边监控,发现该车在28日凌晨4时左右从漳江北路向漳江中路行驶,然后又非法停靠在漳江大道与武陵路交叉路口,随后一名男子从车上下来在路边呕吐。经监控查证,该男子涉嫌酒驾,民警当即将其带至交警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抽血检测,时隔5个小时后,该男子血液内乙醇含量还达到59.05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铁证面前,该男子不得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身份和酒后驾车的过程:冯某某,桃源县观音寺镇人,27日晚上11时他与表妹一起吃完东西后送她回酒店休息,然后自己又驾车参加同学聚会在夜宵店吃喝,直到28日凌晨3点左右才结束,在开车回盛世桃源大酒店休息途中,当行驶到漳江大道与武陵路交叉路口时,同车的同学感觉不适想下车呕吐,于是他将车就地停放,不想自己酒力上来,在车上睡着了,直到民警来敲车窗才醒来。
综合上述证据,桃源县交警依据相关法律,对冯某某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翦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