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上午,针对常德市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旭辉集团建设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约谈该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督促限期整改。
约谈中,交警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刘国伟通报了该施工单位在其施工过程中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力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吕国荣通报了该施工单位在其施工过程中施工车辆占用道路影响道路正常通行、市民持续不断投诉的情况。并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二是要加大所属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坚决杜绝所属车辆超载、超速、闯禁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栏设置、施工提醒标志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防交通事故发生;四是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占用道路资源进行作业,给市民正常生活出行造成影响。
约谈会上,该施工单位负责人表示一定提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加强施工场地及作业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教育,狠抓源头管理,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记者:邱琪 通讯员:张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