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0时许,常德桃源郑家驿中队联合指挥中心在桃源县新河桥桥头整治醉酒驾违法行为时,先后查获刘某、兰某饮酒后驾车,其中刘某经吹气检测,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9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经询问得知,刘某与兰某驾驶车辆一共乘坐五人,互为好友,刚从酒桌上分开,没想到在又在路上一起被查。根据检测,兰某血液检测结果显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11毫克,未达酒驾标准,而同乘车的另外三人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分别为253、87和5。几人表示当时因为都喝了酒,又觉得喝得不多,抱着侥幸心理选了自以为喝得不多,技术靠得住的两个开车,没想到被交警抓了个正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规定,刘某将被依法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桃源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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