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法庭联合村会委,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彰显司法为民理念与多元解纷机制效能。
罗某诉苏某民间借贷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被告苏某主动联系原告,约定6月底返乡后共同到法庭调解,并将该时间告知承办法官。但调解当日,原告罗某在法庭焦急等待,却始终不见苏某身影,多次拨打电话均无人接听,发送微信消息也石沉大海,面对被告“爽约”、下落不明的困境,案件的承办法官并未放弃调解的努力。鉴于调解结案既能高效化解矛盾,又能保障当事人权益,承办法官决定借助基层组织力量推进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和调解员随即联系苏某所在村支书,说明案件情况及调解意义。村支书积极配合,立即前往苏某家中告知诉讼事宜并督促其参与调解。在村支书协助下,苏某及时到庭。法官主持调解过程中,依据《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原则,通过法庭调解促成双方达成长期和解协议:苏某分期偿还罗某30000元借款本金;同时约定,若苏某未按时履约,罗某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违约之日起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通过联动基层组织,破解当事人失联、调解受阻难题,是法院发挥司法能动性、探索多元解纷机制的典型案例,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实践参考。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杨泽浩
编辑:邱琪